( C 类 )
对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草力蒙、柏建华等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通精河至赛里木湖景区旅游班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开通博乐、温泉至赛里木湖旅游班线的指示,州财政给于补贴,于2016年4月1日,博州运管局许可开通了博乐市至赛里木湖客运班线和温泉县至赛里木湖的客运班线,每条线路上投放2辆客车。统计近两年运营情况,温泉县至赛里木湖线路旅客上座率(实载率)不足2%,博乐市至赛里木湖线路旅客上座率(实载率)为7.7%,上座率极低,平常季节空车运行是常态,这种情况已经持续足足两年,没有丝毫起色。从以上情况看,没有财政补助,精河县至赛里木湖旅游专线就是开通了也难以留不住。但能否给予补助,还需要和各级财政对接争取。
经调研,如果未争取到财政补助,目前没有企业愿意经营这条线路。如果具备资质的市场主体有愿意承担市场风险主动申请经营这条线路,我局将积极协调运管部门认真审核后许可开通该线路。
我局将依据你们的建议和意见,充分论证开通此线路的可行性,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在未开通此线路前,精河县广大群众到赛里木湖旅游可通过组团包车前往赛里木湖或者通过当地旅行社报名,由旅行社安排包车的方式前往解决。
衷心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博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联系人:沈江 电话:0909-768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