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

精河县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助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2018年05月29日 17:21 来源: 州党委改革办  点击:[ ]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15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服务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搭建平台,优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已进驻单位41家(含便民服务窗口及中介服务窗口),各类行政许可及行政服务427项,设置公共区窗口108个,工作人员133名(包含中心管理机构人员20名),是集行政审批、民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不断健全制度,规范服务机制。中心通过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完善窗口服务行为规范、考勤、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办件情况统计、窗口单位领导定期坐班、大厅值班长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首问制”、“AB岗零缺位制”,并定期召开首席代表联席会、窗口单位联席会,加强沟通了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了靠制度规范、按机制办事的工作规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中心每季度根据各单位业务运行及窗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维护民族团结等情况,评选表彰“红旗窗口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岗”、“最美窗口服务之星”、“党员示范岗”、“最佳安保人员”,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17年共评选“红旗窗口单位”11家(次),“民族团结示范岗”17人(次),“党员示范岗”15人(次)。

依托新媒体,方便群众咨询。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还充分利用政务公众微信平台及网站,每日公布办事指南、中心动态、窗口动态、便民政策及督查通报等相关信息,并通过微信平台在线接受咨询、投诉和进行答复。2018年1至5月已答复群众咨询273件,受理投诉0件,满意率达100%,微信平台关注人数8000余人,点击次数18万余次。

二、规范程序,缩短时限,行政审批再提速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自投入运行以来,组织梳理制定“既办件”事项目录(占受理事项总数的26%),明确规定“既办件”事项必须当场办结,“承诺件”事项限时办结,并将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凡是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业务受理范围,从审批程序、办事环节、承诺时限三方面对有潜力可挖的审批事项进行再简化、再压缩、再提速,在进驻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的基础上,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逐步实现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发证“进一扇门、办全部事”,大幅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及群众。

2017年以来,精河县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认真组织人员再次对入住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一是清事项,摸清审批情况。严格按照精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进驻审批事项目录,逐一对照,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全面排查摸底,摸清每个审批事项的运行状况,为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减数量,规范审批项目。通过逐一梳理,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以及上级明确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汇总,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目录,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随时了解和掌握事项变动情况。三是减环节,优化服务流程。通过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对每个审批事项的业务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及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及监督电话等逐一进行规范,编制办理流程图,以规范的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精河县致力于推动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相融合的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设备齐全、功能完善、便捷规范的“一站式”行政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为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贴近企业及群众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力争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各事项服务指南均可在网上大厅查询,为广大办事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

据统计,2017年以来,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47万余人次,受理各类事项25万余件,办结率99%,其中行政审批类受理20.15万件(办结率100%),公共服务类及其他类受理5.16万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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