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震后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居民身体健康,精河县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启动地震卫生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抗震救灾卫生应急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震后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并印发了《精河县地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精卫计发〔2017〕97号)。
二是协调联动,提升卫生防疫应急能力。震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灾区卫生防疫工作,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先后派出专家到灾区一线参与指导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制、应急接种、环境消毒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灾区卫生防疫力量,确保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加强疫情控制和分析。要求各灾民安置医疗点确定疫情信息搜集联络人,并按照传染病报告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事件,实现了症状监测的全覆盖,并每天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截至目前,无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四是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控制四害传染病的传播。各乡(镇、场)卫生院在疾控中心的统一指导下,开展了蚊、蝇、蚤、蜱、鼠等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工作。截至8月20日,病媒生物消杀共71次,消杀面积共61390㎡。
五是落实预防性消毒,加强传染病防控。由专人负责保护水源、饮水消毒、环境卫生消毒及消毒剂的集中供应、配制和分发工作,做好了消毒常识宣传,并组织群众有效实施消毒措施。截至8月20日,公共区域消毒共253次,消毒面积162930㎡,餐具消毒141次,旱厕消毒80次。
六是强化免疫屏障,及时开展应急接种。在前一段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目标儿童排查、建卡、建证、查证验证、查漏补种等工作,灾区目标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达100%。
七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防止发生次生危害。对全县3家集中式供水厂、1处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及3个灾区安置点(叶里斯南也肯村、乌兰旦达盖村、乌兰旦达盖村六组)末梢水开展了水质检测,共抽取源头水水样4份、末梢水水样3份,检测指标共23项。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了灾区饮用水安全。
八是开展健康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在各安置点以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蚊蝇等媒介防护、疾病常识、就医指南等为宣传重点,利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等平面媒体以及讲座和口头传帮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建立了群众健康热线。截至8月20日,摆放宣传板48块,悬挂横幅60条,发放宣传单15986份,宣传册7900份,讲座14场次,宣教188场次。
九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卫生、监督、疾控等部门领导,开展针对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灾区安置点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卫计委落实领导分片包干制,深入一线指导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