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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阳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6年08月28日 11:25 来源:   点击:[ ]

1、单位名录:

办公详细地址:博乐市香班牧场7路车终点站

领导班子成员:

田光辉 总经理

陈 芳 党支部书记

李 林 安全生产副经理

何国军 行政后勤副经理

办公室主任 郭东锋,办公室电话:7680910

咨询投诉电话:7680999,

2、服务事项公开(包括服务项目、范围、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博乐市阳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是城市公用事业,公益服务性企业,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着博乐市区公共交通运输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为博乐市市民提供出行保障,维护乘车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贯彻执行博乐市关于公交事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交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三、管理公交车辆,整合公交资源;

四、对公交从业人员进行管理、业务培训等;

五、对公交车辆的安全行驶提供管理保障;

六、接办公交投诉,办理相关业务。

3、收费项目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

乘坐市内公交车(1、2、3、6、7路)票价:成人1元/次,九义务教育学生0.5元/次,2004年由博州计价局批准

乘坐城乡公交车(101路)票价:成人投币3元/次,刷卡2元/次;学生投币2元/次,刷卡1元/次,2012年申请,现试运行。

4、服务承诺公开(包括承诺名称、便民措施、办理时限、办事纪律、监督办法、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确保车辆性能完好,设施齐全。认真要求和落实车辆停稳开门,关门起步,座席固定,扶手牢固,玻璃无破损。因车辆设施或行驶不当给乘客造成损失的,承担主体责任。

二、起点站正点发车,首末班车正点率 100 %。在道路正常的情况下,杜绝大间隔,不越站甩客,不越线开车,不随意停靠车辆。如果因企业原因违诺,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按规定使用语音报站器,照顾好六种人(为老、弱、病、残、孕、抱小孩的乘客寻座),为享有国家规定免费乘车的人员提供免费乘车服务;车辆卫生达到“七净一亮”,即地板净、座席净、车皮净、顶棚净、瓦圈净、边角净、驾驶室净、玻璃亮。如果因司乘人员责任发生纠纷,按规定给予责任人一定的处罚。

四、确保市政设施的完整,站点如有移动及时变更路牌、站牌名称。做到站牌整齐明确,每车有三牌(首牌、腰牌、尾牌)站牌损坏或丢失协助市政部门一周内补齐,三牌丢失或损坏 24 小时内补齐。

五、严守票价制度。车内张贴票价表,凡违反票价规定多收票款的,按多收款额的10倍给予赔偿。

上述承诺如有违背,可向阳光公交公司监督电话投诉,电话:7680999 。您的投诉会在 3日内处理完毕(节假日顺延),如没有及时答复,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我们向您作出解释。如对答复不满意,可到博乐市阳光公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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