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向女方所在的单位或户口地的村(社区)申领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②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社区)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
③镇、社区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④办事应提供的有关资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夫妻1寸照片各一张。
⑤办理时限:立办 ⑥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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